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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源宇化工有限公司高性能颜料咔唑紫和氧化蒽醌(一期)建设项目分阶段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报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辽宁源宇化工有限公司高性能颜料咔唑紫和氧化蒽醌(一期)建设项目分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辽宁源宇化工有限公司高性能颜料咔唑紫和氧化蒽醌(一期)建设项目分阶段
项目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工业园区化工产业园内,辽宁源宇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单位:辽宁源宇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性质:扩建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0日~2024年10月23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3889720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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