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闻
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
为贯初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1、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2、 公司主要负责人是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设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的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3、安全环保部是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
4、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生产技术部门对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各车间、部门必须把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和公司颁发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稳定生产装置,规范生产工艺流程,减少生产过程中危险污染物产量和排放量,降低其危险性。
5、各部门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责任
5.1.第一负责人
公司总经理是危险废物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危废管理稳步向前发展。
5.2.危险废物管理小组
设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各部门领导组成的危险废物管理小组,对公司的各项危废管理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5.3.危险废物管理小组职责:
5.3.1组长:总经理
(1) 对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小组工作负全面的領导责任,指导和监督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2) 审查和批准公司危险废物管理污染防治计划,并监督其实施。
(3)审查、批准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文件和各类报表。
(4) 主持公司危险成物污染管理小组工作,对会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作出决策,确保公司生产建设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同步协调发展,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5.3.2副组长: 生产副经理
(1) 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主持危险废物管理技能机构的日常工作。
(2) 全面了解公司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理和污染现状及其变化规律。
(3) 审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协调其实施。
(4) 参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全审、工程设计审查、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实施;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防止二次污染。
(5) 组织危险废物污染事故调查,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向公司提出调查报告和处理建议。
(6) 组织开展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和保护业务培训,提高公司员工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素质。
5.3.3 成员:安环部、生产部、化验室、业务部等其他相关责任部门
生产技术部、安环部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主要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整理、贮存、转运、转移、综合利用,落实危险废物污染管理小组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
(一) 安全环保部门
(1) 主持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日常工作。建立管理网络、档案、 台账,完善保护管理体系,监督各车间部门的污染物防治情况;
(2) 完善环境监测体系,监测和抽查全公司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
(3) 参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会审,监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负责新、扩、改建项目试生产申报工作;
(4) 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污染事故调查;
(5) 编制环境保护考核指标,及时考核;
(6) 组织贯彻和实施国家环境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环境保护文件、条例和决议,不断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促进环境保护与生产建设同步发展。
一、环保部经理职责
(1) 组织公司学习和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条例和决议,提高员工环境保护意识。
(2) 掌握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污染现状及其变化规律和发展超势,及时向上级汇报; 组织开展公司日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健全档案、台账。
(3) 组织编制和修订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协调其实施。
(4) 参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会审、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实施;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防止新污染。
(5) 参与危险废物污染事故调查,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向公司提出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
(6) 组织开展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和保护、业务培训,提高公司员工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素质。
(7) 定期组织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应急演练工作。
(二) .生产部经理职责
(1)全面学习和掌握国家、地方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保护法律、法规;在管辖工作范围内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法规、上级有关保护规定和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音理制,组织建立相应的档案、 台帐。
(2) 参与编制和修订公司危险废物相关管理制度、管理计划、应急演练案、操作规程等文件。
(3)监督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贯彻执行情况,参加工程的竣工验收,防止新污染源产生。
(4) 参加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提出处理意见。
(5) 参加业务技术培训和环境保护管理经验和技术交流,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负责对员工开展业务、技术培训, 监督和指导其工作。
(6) 落实危险废物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收集、贮存、转移和综合利用具体情况。
(7) 规范接收、转移危险废物的管理,按转移联单制度进行,保管好转移联单,并报危废管理小组备案。
(8) 把污染防治入生产管理、控制过程。对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运行,必须与主体设施同时调度安排。
(9)对生产系统开、停车和事故状态下的污染物堆存排放要采取有效防范、应急措施,避免污染环境:当生产经营与环境保护发生矛盾时,生产安排要服从环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把没有污染防治措施的工序或产品转移给其它企业。
(10)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处理设施纳入生产设备管理程序,制定相应与动力运行设备指标一致的考核指标,严格监督执行,减少跑、 冒、滴、漏,对各类设备检修、大修,要确保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检修质量,为生产经营服务。
(11)确保污染物治理与生产经营活动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加强生产过程控制,做到规范堆存达标排放:对不执行“三同时”规定或达不到要求的工程项目,有权拒绝接收和使用
三、车间员工职责
固废组员工:具体负责固体废物综合设施的运行及其污染处理工作
(1) 负责将外来危险废物送至危险废物专用储存、利用场所,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的入、 出库及利用登记
(2) 落实危险废物接收、利用、贮存的种类、数量,协助运输单位装卸事宜。
(3) 危险废物储存点的日常检查,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应配备相关的消防器材及危险废物标识。保持储存点场地的清洁,危险废物堆放整洁,不得有泄漏和流失,发现问题,按照技术要求及时处置。
(4)针对危险废物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由各生产产生环节定期收集转运至暂存场所,暂存场所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一定量时,专管员要及时上报,以使公司及时联系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办理危险废物转移相关手续。
(5) 负责公司危险废物利用设施的日常运行及处理台账的记录。四、化验分析室
(1)、按照国家环境监测标准和规范,开展环境监测和安全卫生分析:
(2)、 编制各类监测周报、 季报、 年报,并对监测分析结果作出是否超标、 达标等级、危害程度等结论性的意见, 及时准确地报告公司环境保护部门和主管领导.
(3)、 监测、 分析全过程有统一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按规定填写分析原始记录监测人员要对监测数据承担相应责任
(4)、 化学试剂、 分析化验余样必须妥善保管、 处理,不得污染环境。 并对易燃易爆,有毒化学药品按照规定设立仓库,实施双人双锁管理模式。
五、业务部职责
(1)、负责环保设备,仪器、药品和备件等物资的供应工作,做好有毒有害物料的管理,防止在运输、贮存和发放时逸散泄漏污染环境。
(2)、完成回收物资及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运输、销售工作;
六、其他相关部门
(1)财务部
负责危险废物贮存、利用物资供应、危废委托处理相关财务工作,配合相关费用缴纳, 以及危险应急等其他资金保障工作。
(2)采购部
负责环保设备,仪器、药品和备件等物资的供应工作,做好有毒有害物料的管理,防止在运输、贮存和发放时逸散泄漏污染环境。
负责按各责任单位制订的采购计划及时采购劳防用品,核实所采购的劳防用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 门卫室.
负责运输危险废弃物车辆进出入管理与登记工作,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厂区。通过全厂监控系统实时对进出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进行不间断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在事故救援过程中, 负责现场保护、 车辆管理和人员的疏散工作。
(4) 维修车间
配合危险 废物贮存、 利用设备、 设施的维护、 维修工作。
管理计划制度
根据《固废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等有关资料。前款所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危险废物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报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所在地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
具体内容如下
1、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由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根据本单位上年度的利用情况及管理计划期限内的利用计划情况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以书面形式制定。
2、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的原则和要求
(1)、根据国家和地方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制定。
(2)、体现危险废物严格控制和重点防治的原则,体现对危险废物利用、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全过程监督管理的原则,体现减少危险废物的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危险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的原则
(3)、根据《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和备案指南》的要求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内容。
3、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备案每年1月10日前,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危险废物收集、产生、贮存、利用、转移台账汇总年度的公司的危险废物情况,总结上年度危险管理工作进展及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下一年度的危险废物减排计划、危废减量化及整改措施。按照上级的要求填写《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经环保安监局审核后,环保局报送下一年度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书。指定专人善保管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书应当至少保存5年。
4《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经公司负责人签字盖章,环保局备案。
5、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内容有下列重大改变时,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环保部门汇报。
(1)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
(2)增加或者减少危险废物类别的;
(3)新建或者改建、扩建和拆除原有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和处置设施的;
(4)因改进工艺、调整产品或搬迁而停止利用危险废物的;
(5)其它政策性原因。
申报登记制度
根据《固废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等有关资料。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危险废物中报登记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的落实.
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鞍山市生态环境台安分局申报危险废物。
2.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的要求及程序:
3.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负责人职责: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负责人必须认真负责,申报登记数据以台账数据为基础,如实申报,不得虚漏报、 瞒报。
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根据《固体法》第八十二条有关规定 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电子或者纸质转移联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
由公司安环部负责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领用、填写、报送、归档、保存等工作,危险废物转移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1、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工作的落实
由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和依法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通过“辽宁省固废系统”登记转移计划和电子转移联单。
2、危险废物转移规定和要求
(1)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联单,在危险废物转移前三日内报告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2) 每转移一车(次)同类危险废物,应当填写一份联单。每车、 (次)有多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每一类危险废物填写一份联单。每种危废名称、类别、数量等信息必须填写清楚。
(3) 针对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且不能自行利用的危险废物,公司作为危废产生单位在危废转移管理中需注意以下事项:
根据转移申请、方案及实际转移情况如实填写联单中产生单位,并加盖公章经交付危险废物运输单位核实验收签字后,将联单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二联交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单第一联正联及其余各联交付运输单位随危险废物转移运行。
(4) 在完成一次危险废物转移复核无误后,自留联原件交安环部存档。联单保存期限为5年,贮存危险废物的,其联单保存期限与危险废物贮存期限相同,环保部门认为有必要延长联单保存期限的,应当按照要求延期保存联单。
3、危险废物转移负责人的职责
(1) 统筹本单位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危险废物转移管理计划和实施方案
(2) 负责按规定中报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和中领、 保管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3) 在每次危险废物转移时,按规定正确使用和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做好危险废物转移时的联单交接工作。
(4) 负责每次危险废物转移现场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5) 负责在废物转移前三日内报告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6) 负责每次危险废物转移后,跟踪和督促危险废物接受单位按规定如期回交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并负责按规定把联单第二联副联报送移出地境扩行政主管部门。
(7) 负责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全过程监控。
应急预案备案制度
根据公司厂区范围内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利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爆炸、燃烧、泄漏、扬散等意外事故,依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编制了鞍山智邦化工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说明; 环境风险评价报告; 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环境应急预案的评审意见,报鞍山环境局公安分局备案。每年危险废物种类、处理方式,发生明显变化时,且原预案不能满足事故应急处理要求时需要由公司进行修订并更换旧版并重新报备。
依据《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公司每年应举行不少于一次、车间不少于2次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演练。演练由安环部主管,演练前需要制定演练方案(计划),演练后编写演练报告,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从人员、机械、物料、规章制度和环境等方面进行整改,从而确保在危险废物外事故发生时,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
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生产排放以及接收的危险废物,必须送至危险废物专用暂存库。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的入、 出库登记台账。
2.危险废物暂存库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应配备相关的消防器材及危险废物标识应保持暂存库的清洁,危险废物排放整齐,产生危险废物的部门,应及时联系危险废物暂存库管理部门做好厂内入库工作。
3.安环部相关责任人按相关管理制度对危险废物暂存库进行规范管理,做好危险废物产生、 暂存、 入库台帐,台帐每月报公司备案。
4.暂存库专管人员每天必须对暂存的危险废物进行检查,暂存库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撤危险废物。发现问题,按照技术要求及时处置。
5.当危险废物暂存一定量时,专管员要及时上报安环部,及时办理危险废物转移相关手续。
6.严格按照国家对危险废物的相关要求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工作。
7.在由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装车之前,必须对车辆所运输的危废类别及其数量与转移联单进行核对确保无误
8.危险废物暂存库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同时符合消防安全的相关要求。
9.在暂存库显眼位置必须设置危险废物标识,同时设置危险废物危险告知牌和相关管理制度。
10按照安全消防巡查制度进行每日巡查,发现隐患问题,应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立即报告相关领导。
11.按照规定定期对安全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工作, 保证安全消防设施在位有效,确保安全通道和安全出畅通
危险废物出入库账目管理
1、 仓管对出入危险废物进行出入库登记,并及时存档、备份和妥善保管。
2、 仓管定期对暂存库进行盘存,一个月不少于一次,确保暂存库账、 物、 标识相符,安环部每月对盘存的数据在每月5日前需和生产车间核对,确保公司数据的一致性。
危险废物暂存库现场管理
1、暂存库属公司重点防火区域,安环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仓管是直接管理责任人。
2、暂存库危险废物存放要求:
(1) 放在容器内的同类危险废物可以排列存放。
(2) 不得将不相容的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
(3) 危险废物暂存库内清理出来的废物一律按危废处理。
(4) 每个堆间应留有足够的搬运通道。
(5) 禁止将非危废品存放在暂存库内
3、暂存库内按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施,消防通道、出入口必须保持畅通, 消防器材不得遮拦,安环部负责每月检查一次。
4、暂存库内严禁动用明火,若因维修等确需使用明火,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设施维修、环境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品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6、暂存库内的电线和照明设备必修按设计规范安装使用,不准乱接乱拉电线或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车间每季度对暂存库进行用电线路安全检查并做好记。
7、仓管应每日检查库存物品的安全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要关门,并随时锁好门,下班前切断电源。
建立危险废物台帐管理制度
1、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的依据
《固体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2、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
人员培训制度
1.1 目的
为了促进公司员工环境保护知识的不断提高,增强员工环境保护观念,明确环境保护责任,确保环保培训教育工作落实到实处。提高环境意识和保护环境的自觉性,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1.2.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系统的环境保护培训、环境保护宣传和环保活动等工作。
1.2.2 本制度适用于新入厂员工,实习人员、外来参观人员、外来施工人员,在职工作人员的环保教育。各车间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年底向安环部提交下一年危险废物管理相关培训需求,并与办公室协调安排年度培训计划。
2环保教育工作程序
2.1新入厂员工、试用人员、实习人员在接收受公司、车间(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时,同时接受环境环保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2员工的环境保护教育要建立培训档案
3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入公司前应经过安全环保部的培训,培训合格后在我公司专人陪同下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4对外来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由安环部进入场环境保护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发放入场证。
3环保教育规定内容
3.1 各级环境保护就要保证员工学习时间, 环境保护教育时间保证在 48学时以上。
3.2环境保护教育考试实行补考制,第一次考试不合格可以进行一次补考
3.3 各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环境保护教育台账、试卷,做好档案管理
3.4厂级教育由安环部负责培训并建立档案培训内容包括:
3.4.1本单位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及环保技术操作规程。
3.4.2本单位的危险废物种类、数量及其危害特性。
3.4.3自救、 互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竟技情况的处理。
3.4.4预防环境污染事故应采取的治理措施。
3.4.5有关环境污染的事故案例。
3.4.5危险化学品培训、 岗位知识培训、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等,培训方式为现场讲授结合PPT演示,培训人员为公司管理人员。
3.4.6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5班组级环境保护教育由班组长负责培训并建立档案,内容为:
3.5.1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
3.5.2岗位作业指导书、环保技术规程、安全技术规程等。
3.5.3有关环境事故案例。
3.5.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6班组级环境保护教育由班组长负责培训并建立档案,环境保护内容为:
3.6.1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
3.6.3有关环境污染事故案例。
3.6.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7培训具体时间由安环部根据公司总体培训计划统一安排,具体人员由各部门提交,安环部审核。具体培训内容由安环部负责保留记录。安环部对各单位的培训过程进行监督考核,各单位在培训、考试时必须提前通知安环部,安环部将对培训、考试的过程进行监督考核。培训过程由安环部跟进,并负责保留培训教材、签到、考核等培训相关记录。车间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向安环部请提取培训相关记录安环部对相关各单位的培训效果实行随机抽考制。抽考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不准无故部参加。无故不参加培训考试的每人次考核50元,并参加补考。3.8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项目投运前,由相关单位编新的环保技术操作规程,安环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操作人员考试。
3.9各单位要善保存相关环境保护资料和环境保护文件,并逐级建立传达落实记录。
3.10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所属区域的板报作为环境保护知识教育宣传的前沿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