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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源宇化工有限公司现已委托中化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辽宁源宇化工有限公司高性能颜料咔唑紫和氧化蒽醌(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第一次公示,现特向公众公示如下环境信息: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辽宁源宇化工有限公司高性能颜料咔唑紫和氧化蒽醌(一期)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工业园区化工产业园区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性质为改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7520.18万元,占地面积4058.52m2,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986.12m2。一期项目产品为氧化蒽醌,产量为1000t/a。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辽宁源宇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工业园区化工产业园内
联系人:张总,联系电话:13889720377,邮箱:sourcechem@sourcechem.cn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中化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1)生态环境部下载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2)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提交公众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辽宁源宇化工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4日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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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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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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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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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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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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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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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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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居住地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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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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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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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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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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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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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路xx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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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